近来,深圳南山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同苹果诈骗案。在这起诈骗案中,6名被告人使用苹果公司“十四天无理由退货”方针,对购买的184台苹果新机用旧主板进行了替换,并经过技能办法使旧主板上读取的信息数据显现为未激活的新主板,并向苹果专营店请求无理由退货,不合法获利达47万元。
南山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陈某发、林某彬、陈某盛、陈某强、林某龙、胡某豪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虚拟现实,隐秘本相,骗得他人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对被告人别离判处八年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处五万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被告人陈某发、林某彬退赔被害单位47万元。
有网友感叹“又一个好方针被我国人玩坏了,便是这些害群之马,让他人对咱们我国人刮目相看,苹果售后在我国跟别的的当地是不同,老是说他人针对咱们,看看咱们都干了些什么”,也有网友以为8年量刑太轻,应该判刑10年以上。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