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村里,一场骗局让36户村民损失了670万元。一个自称老板的男子,以租机器做袜子为名,诱导村民投入资金,承诺每月能赚两三万。村民们信以为真,纷纷掏钱买机器,没想到却是一场空欢喜。老板拿了钱就跑路了,留下一堆废铁和一群愤怒的村民。
这个故事发生在河南新乡的一个小村庄。这里的村民大多靠种地为生,收入不高,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有一天,一个开着豪车的男子来到村里,自称是某公司的老板,他说他有一个赚钱的好项目,就是租赁机器做袜子。他说他有很多订单,需要村民帮忙加工,只要把袜子做好交给他,他就会按照一双袜子一块钱的价格回收。他说一台机器一天能做300到400双袜子,一个月就能赚三四千元。如果租十台机器,一个月就能赚三四万。这一条消息在村里传开了,很多村民都心动了。他们都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让自己脱贫致富。于是,他们纷纷找到那个老板,表示想要参与这一个项目。老板见状很高兴,他说租赁机器需要交押金,一台机器28800元一年。他说这个押金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机器的安全和维修费用,并能在合同期满后退还。他说只要签订合同,就可以马上拿到机器和原料。村民们认为这个条件还算合理,毕竟能快速回本,并且有合同保障。于是,有些富裕的村民掏出了自己的积蓄,有些贫困的村民则跑去银行贷款或者向亲属和朋友借钱,都想要租赁更多的机器。不久之后,村里就多了几十台做袜子的机器。村民们每天忙碌地加工袜子,然后把成品送到老板指定的地方。老板每次都很及时地付钱给村民,并且还不时地夸奖他们做得好。村民们看到自己的账户上多了几千甚至几万块钱,都很开心。他们都觉得自己找到了发财的捷径,开始做起了美梦。有人想着买房买车,有人想着给孩子上好学校,有人想着旅游见世面……可是好景不长,就在村民们打算继续加大投入时,老板却开始以很多理由拖欠加工费。他说市场不好,订单少了,要求村民降低价格。他说机器出了故障,需要维修,要求村民承担费用。他说原料涨价了,需要调整合同,要求村民多付钱……村民们觉得不对劲,就去找老板理论。可是他们发现,老板租的房子已经空了,里面的机器也都不见了。他们打老板的电话,却发现已经关机。他们看老板的朋友圈,却发现他发了一条消息:各位老板朋友,如果有外地的打听我就说不知道,谢谢了。村民们这才想到自己被骗了,他们赶紧报了警。警方调查发现,这个老板根本就没什么公司,也没什么订单,他只是一个骗子。他专门在农村骗取村民的钱财,然后携款潜逃。目前,警方正在全国范围内追捕这个骗子。据统计,这个骗局共涉及36户村民,金额高达670万元。这些村民中有些是倾家荡产的,有些是欠下了高利贷的,有些是失去了亲友的信任的。他们的生活都陷入了困境,不知道怎么是好。
网友议论纷纷这件事情很快就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这些村民太贪心了,不劳而获想发财,活该被骗。-这个骗子太了,利用村民的无知和贫困,剥削他们的血汗钱。-这个社会太黑暗了,法律没有保护弱者的能力,让骗子逍遥法外。也有网友认为:-这些村民太可怜了,他们只是想改善自己的生活,却遇到了无良的骗子。-这个骗子太狡猾了,设计了一个完美的圈套,让村民上当受骗。-这个社会太复杂了,信息不对称导致村民缺乏判断力和防范意识。还有网友认为:-这些村民太幼稚了,他们没基本的常识和判断力,轻信别人的花言巧语。-这个骗子太残忍了,针对农村这样一个进行诈骗,毫无人性。-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城乡差距导致农民只有少数的教育和机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此事该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在这里我将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这个案例中最具争议的两个法律问题:-这个骗局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村民能否追回损失?第一个问题:这个骗局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造成对方当事人财物损失的行为。该罪的主要特征是: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三是使用欺骗手段;四是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五是数额较大。本案中,甄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了被害人的货物和物流公司的运费,造成了他们的财产损失。甄某的行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数额达到了670万元,远超于了刑法规定的较大标准。因此,甄某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第二个问题:村民能否追回损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受害人因犯罪受到财产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或者其他民事责任人有财产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本案中,村民因为甄某的合同诈骗行为受到了财产损失,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甄某赔偿他们的损失。如果甄某有财产,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如果甄某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村民可以向物流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物流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从中获得了不正当利益。物流公司虽没主观故意,但是有过失,应当承担对应的责任。启示这个案例给我们大家带来了什么启示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一是要警惕“天上掉馅饼”的诱惑,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要有基本的常识和判断力,避免上当受骗。-二是要尊重契约精神,不要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要诚信经营,遵守法律规则。-三是要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遇到合同纠纷或者合同诈骗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求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